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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反驳选择性反腐时间:2017-02-25 2016年10月29日 对于有批评声音质疑中国过去四年来的反腐运动是“选择性反腐”、是掌权者铲除政治对手的工具,中纪委反驳说,提出这类质疑的人,采取的是多党竞争制度下“你整掉我、我整掉你”的思维定式。 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前天闭幕,中宣部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联同中组部和中央纪委代表,解读六中全会成果及公报内容。 本次六中全会重点讨论“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课题。中共总书记习近平过去四年大力度展开反腐运动,拿下了不少“大老虎”,但有舆论批评,这实际上是借反腐之名铲除政治对手。 针对《联合早报》的上述提问,中纪委副书记吴玉良昨天明确否认中国反腐败运动存在政治斗争的成分。 吴玉良表示,中国的反腐运动是“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反腐败是要拔“烂树”以保护“森林”“当然要从最烂的那棵拔起,如果说这也是选择的话,我认为也是一种工作方法”。 他认为,提出“选择性反腐论”的人,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 他说:“遮住持这种论调者眼睛的那片树叶,就是多党竞争制度下你整掉我、我整掉你的思维定式。”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也曾公开表示,中国的反腐败“没有权力斗争”、没有“纸牌屋”。 确实出现“拉帮结派” 在另一方面,中组部副部长齐玉昨天承认,中共过去确实出现过“拉帮结派”等问题。他说:“高级干部中的极少数人政治野心膨胀、权欲熏心,搞阳奉阴违、结党营私、拉帮结派、谋取权位等政治阴谋活动,严重破坏了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严重损害了党内政治生态和党的形象。” 齐玉指出,六中全会通过的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就强调要严禁在党内拉私人关系、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 反腐落马的“大老虎”理应受到应有的惩罚,但事实也是,近期落马的“大老虎”很多都被判处死缓或无期徒刑,并没有被执行死刑,这让人怀疑“贪官不死”成为一种潜规则。 中国法律规定,受贿十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上即可判死刑,但诸如周永康、令计划等“大老虎”,受贿上千万、甚至上亿元,却没被执行死刑。周永康被判定受贿超过1.29亿元(约2628万新元)、令计划则受贿7709万元,两人最终都被判无期徒刑。 针对本报提问“贪官不死”是否属“潜规则”,吴玉良说,中纪委作为纪律检查机关,其主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中纪委将依据党章和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执纪审查并作出党纪处分。 至于具体犯罪行为,吴玉良说,中纪委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具体量刑由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吴玉良也强调,过去四年来被查处的党员干部中,包括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等高级干部,“给党造成的损害是巨大的、教训是深刻的”,因此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必须从高级干部做起。 中宣部常务副部长黄坤明昨天则对习近平被尊为中共党中央的“核心”作了进一步阐述,表明习近平地位的上升获得党内普遍支持。 黄坤明透露,六中全会文件征求意见过程中,“地方、部门和军队”都希望能明确习近平为党中央和全党核心,这是“众望所归,当之无愧、名副其实”。 新华社前晚发布的六中全会公报中,两次提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表述。这是中共领导人作为“核心”的表述时隔14年后重回中国政坛,习近平也成为继毛邓江之后的第四个“核心”。 |